400-600-1817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期限及工作内容
普查员、指导员、普查办公室人员,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期限3-12个月不等。主要从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工作。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热爱本职工作,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资格
1.普查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自备办公电脑优先,有普查经验优先;指导员、普查办公室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会计、统计、社区、普查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符合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无犯罪记录;
3.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微信及电子设备。
(三)岗位职责
主要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调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7.其他不宜从事此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实施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针对此次公告,采取网络邮箱投递的报名方式,邮箱:gbrcsc@163.com。
2、提交材料
参加选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报名材料按文件命名分类并以电子压缩包(不超过20M)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不接受其他纸质版材料。
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材料:
(1)《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应聘报名登记表》应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承诺扫描件,直接插入本人近期蓝底电子照片,不得另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主要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明及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进入综合评估(面试)环节的人选。资格审查重点对工作经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进行核验,报名基本资格、业绩信息等实行个人承诺制。
(三)面试
1、面试资格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并安排面试。
2、面试形式
安排线下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未通过者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四)录用
聘用结束后,对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作地点为大连保税区。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如实提供,如因个人原因误报、漏报材料而导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六、联系电话
15504957466—滕女士
七、其他说明
附件1:《应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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