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大连市两级法院补充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36名。市中院补充选聘4人,基层法院补充选聘32人,其中中山10人、沙河口4人、金州4人、旅顺10人、普兰店2人、长兴岛2人。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二、工作职责
对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的各类纠纷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制作调解笔录、整理调解档案、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调解信息、协助完成其他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事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能够主动学习使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平台;
4. 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5.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党员;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纪检监察干部或有法律工作经历的;
(4)具有乡镇(办事处)、村(居)等调解工作经历的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
(5)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仲裁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6)具有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会计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证的;
(7)熟悉金融知识,有金融纠纷调处经验的;
(8)具有建筑行业、保险理赔行业从业经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被开除公职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以最后递交邮寄材料之日为准)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以邮寄方式递交书面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诉前特邀调解员报名表》,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复印件。审查时将对所有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本次选聘,报名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可就近选择到以下任一法院报名。
1.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邵玉
电话:0411-83723625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邮编:116012
2.中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唐艺
电话:15641170112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8号
邮编:116001
3.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晓娇
电话:0411-82791364 19104111255
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89号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083
4.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婧
电话:0411-8636 5576
邮寄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5号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邮编:116041
5.金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裘舒仪
电话:0411-8778 6469
邮寄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民主街21号立案庭收
邮编:116600
6.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石琳
电话:0411-83187950
邮寄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92号立案庭
邮编:116200
7.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于婕
电话:0411-8576 9632
邮寄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山青街115号长兴岛法院
邮编:116317
(四)审查考核
市、县(市、区)人民法院和同级司法局组织书面审查和面试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