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36人的公告
2024-01-12
文章来源:未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大连市两级法院补充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36名。市中院补充选聘4人,基层法院补充选聘32人,其中中山10人、沙河口4人、金州4人、旅顺10人、普兰店2人、长兴岛2人。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二、工作职责

 

 

 

 

 

 

 

 

 

 

 

 

 

对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的各类纠纷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制作调解笔录、整理调解档案、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调解信息、协助完成其他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事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能够主动学习使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平台;

4. 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5.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党员;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干警、纪检监察干部或有法律工作经历的;

(4)具有乡镇(办事处)、村(居)等调解工作经历的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

(5)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仲裁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6)具有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会计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证的;

(7)熟悉金融知识,有金融纠纷调处经验的;

(8)具有建筑行业、保险理赔行业从业经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被开除公职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以最后递交邮寄材料之日为准)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以邮寄方式递交书面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诉前特邀调解员报名表》,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复印件。审查时将对所有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本次选聘,报名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可就近选择到以下任一法院报名。

1.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邵玉

电话:0411-83723625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邮编:116012

2.中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唐艺

电话:15641170112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8号

邮编:116001

3.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晓娇

电话:0411-82791364 19104111255

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89号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083

4.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婧

电话:0411-8636 5576

邮寄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5号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邮编:116041

5.金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裘舒仪

电话:0411-8778 6469

邮寄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民主街21号立案庭收

邮编:116600

6.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石琳

电话:0411-83187950

邮寄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92号立案庭

邮编:116200

7.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于婕

电话:0411-8576 9632

邮寄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山青街115号长兴岛法院

邮编:116317

(四)审查考核

市、县(市、区)人民法院和同级司法局组织书面审查和面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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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