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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鞍山市2022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2022-10-13
 为更好地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根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51号)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鞍山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鞍山市招考委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报名条件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51号)文件“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的要求,避免因考试带来的人员流动而造成疫情传播,本次参加测试报名的考生须为在鞍工作、学习、生活的居民,符合如下任一条件者,即可报名。
 
1.有鞍山户籍人员;
 
2.持鞍山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暂住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3.在鞍高校已申请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且国考笔试成绩已取得一科及以上合格者;
 
4.申请获批的鞍山集体测试报名学校,由学校组织进行集体报名;
 
    5.如因疫情原因,暂不能参加本次测试的考生,可选择参加2023年1月份的报名,请考生关注“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二、测试费用及名额
 
2022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不设名额限制,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测试费等,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正规渠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疫情期间,对恶意散布名额不足并以此谋取利益的机构或个人,鞍山市招考办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测试报名流程
 
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需完成以下操作流程:
 
网络报名-现场审核-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网上查询成绩-领取证书
 
四、报名安排
 
鞍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
 
11月11日 上午9:30—下午4:30
 
(二)报名网址:http://ln.cltt.org/baoming (请使用360极速模式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需认真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报名完成后不能修改个人信息,请报名时务必将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并保持报名期间电话畅通。
 
2.报名时需上传应试人正面近期免冠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像素不低于390*567,大小不超过200kb,格式为jpg。凡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考生,网审无法通过。
 
3.2022年11月11日上午8:00—9:00为系统调试时间,此期间报名无效。
 
4.具体测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随时关注鞍山市疫情动态变化,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和测试准备,以免影响考试。
 
(四)现场审核条件及材料要求
 
1.持有鞍山户籍人员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鞍山户籍考生指身份证号码以“2103”或“210622”开头的考生。凡身份证号码不是以“2103”或“210622”开头但户籍已迁入鞍山市的考生,需携带能证明鞍山户籍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2.尚未取得身份证件的未成年人,现役军人,请携带户口本原件、军官证进行现场审核。
 
3.外地户籍人员,须携带辽宁省居住证原件(暂住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无效),进行现场审核。
4.在鞍高校在校生已申请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且国考笔试成绩取得一科及以上者合格的,须携带学生证及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国考笔试成绩合格截图进行现场审核。成绩截图请考生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截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或“成绩查询”页面。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要求截图内容完整,无多余画面。
 
    5.凡符合集体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负责人于11月11日前上报集体测试报名表。
(五)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现场审核时间:11月13日上午8:30—11:00
 
 下午1:00—4:00
 
现场审核地点:鞍山市教育局一楼南侧,招考办普通话测试室(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六)现场审核要求
 
1.现场审核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两码”(行程码、易鞍码),提供符合要求的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审核大厅。经检测体温不合格或不配合核验“两码”,无法提供“两码”及符合要求的核酸报告的考生不能办理现场审核。
 
2.需现场审核而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认定的考生,将取消本次普通话测试预报名资格。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未成功报名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五、准考证打印
 
2022年11月12日,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失败的考生,请于11月13日到现场办理或致电2663009、13124121224咨询,以免影响考试。
 
六、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11月18-20日
 
2.测试地点:鞍山市教育局一楼
 
3.要求:考生测试全程须佩戴口罩,考试当天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向工作人员出示“两码”(行程码、易鞍码),提供符合要求的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按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测试。经检测体温不合格或不配合核验“两码”,无法提供“两码”及符合要求的核酸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请考生选择就近的普通话测试站点报名并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影响考试。考生须密切关注鞍山市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如考试临近疫情发生变化,我们将适时调整考试时间和防疫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
 
2022年1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测试机构颁发,领取时间为12月下旬,领取地点为鞍山市教育局一楼普通话测试室(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证书时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领取,代领需要提供应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领取证书时的防疫要求将按照市疫情指挥部的最新通知执行。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者,由于疫情原因不能随时发放,请考生随时关注鞍山市教育局官网及“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八、咨询电话
 
0412-2663009  13124121224   
 
附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2.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2022年我市普通话测试将于1118日-20日进行,为了帮助考生安全顺利应考,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健康迎考,严守疫情防控规定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生应做好考前连续14天本地健康监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当天须凭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入场进行考试。

2.考生外出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日常学习生活中,要做好个人卫生健康,保持勤洗手、勤消毒、勤沐浴等良好生活习惯。

3.考试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参加测试的考生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考前14天内,应试人员仅有鞍山市旅居史或行程的,应在现场审核和测试当天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应试人员有鞍山市以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行程的,须在现场审核和测试当天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间隔24小时以上的考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专注备考,保持最佳身心状态

专注当下,摒弃杂念。保持科学作息规律,注意饮食卫生,科学膳食,关注天气变化,预防感冒等疾病。

三、从容赴考,充分做好各项准备

1.确保不迟到、不误考。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按照考试工作人员指引保持1米距离,有序进入候考室。

2.备齐证件和物品。(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准考证;(3)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易鞍码”;(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考生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严禁将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核验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进入考点报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7.考生须随时关注“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鞍山市招考办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考疫情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四、诚信应考,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考生对《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易鞍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严禁考生请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

3.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4.考场均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市招办将对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

                      











附件2

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名:                体温          电话               

学校(单位):                       职业(职务):                

现居住地址():                                

有关情况

本人

共同居

住人员

一、流行病史

1.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具体地区名单:

□是□否

□是□否

2. 14天内本人有境外旅居史

□是□否

□是□否

3. 14天内曾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否

□是□否

4. 14天内曾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

□是□否

□是□否

5. 聚集性发病患者(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否

□是□否

二、风险人群

1. 流行病史中所述任一情况人员的共同居住者

□是□否

□是□否

2. 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从事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感染者相关工作的较高风险人群主要包括:

   

进口冷链、海鲜、肉类等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等

□是□否

□是□否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从业人员等

□是□否

□是□否

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相关各类人员等

□是□否

□是□否

边境、港口、码头、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民航等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相关从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人员等

□是□否

□是□否

3. 纳入社区管理处于健康监测期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境人员等。

□是□否

□是□否

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目前有,或者14天内有:

发热□是□否 干咳□是□否 乏力□是□否 鼻塞□是□否 流涕□是□否 咽痛□是□否

肌痛□是□否 结膜炎□是□否 腹泻□是□否 嗅(味)觉减退(丧失)□是□否

请确认上述情况属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要求不如实提供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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