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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考核公告
2021-05-19

   根据《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共海城市委海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第三批共有10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人档案材料

  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一楼职业指导室)。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上述两项证明材料上报到海城市人社局515室。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人社局515室。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审核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未毕业的应届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上报材料。

  咨询电话:0412-3605815

  附: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三批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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