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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公安分局)招聘辅警考试公告
2022-07-01

 根据2022年鞍山市公开招聘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公安分局辅警人员工作安排,现将公开招聘辅警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算机办公能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2年7月3日 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职教城4号教学楼;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2年7月3日 下午1:00;

2.考试地点:职教城乒羽馆;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考试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纸质准考证(原考试准考证);

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在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到达考点进行疫情防控检查,考试开始后停止进入考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黑色水性笔以及全部考试所需材料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及擅自使用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取消考试。

4.考生考试结束后自行离开考场,立即离开考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考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考试成绩作废。

5.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五)、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除提供本人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面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需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

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后满14天。其他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以鞍山市疫情防控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3.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经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4.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

5.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6.考前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七)、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面试的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2.考生要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查阅自己去过的城市和地区的疫情和最新疫情管控要求,充分了解当地对往返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省防疫总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疾控中心通过省政府网站发出疫情防控提醒:省外来(返)辽人员在入辽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进入社会系统。

3.考生应及时主动了解鞍山市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4.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面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5.在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6.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适合的出行方式。

7.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考试开始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8.考试结束时,考生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八)、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2022年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考试工作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鞍山市立山区政府网站或鞍山市明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公告。

注: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鞍山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13841235209

 

 

附件1(体能测试名单)附件1

附件2(计算机办公考试名单)附件2

                         

                       

鞍山市明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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