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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社区和辅助类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递补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递补时间安排
时间:2022年8月24日(周三)上午:9:00—11:30
资格审查地点: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新一中校区(高新区立山区临清街,195号附近)。
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详见附件1),应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携带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递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8月24日17:00前向高新区人社办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人选的确定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2的,按递补后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资格审查递补所需材料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1)《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社区和辅助类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招聘时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正反面打印一张A4纸,背面签名处需手写)。
(2)《2022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社区和辅助类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两份)。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一张A4纸复印件(两份)。
(4)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5)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专升本的需要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http://www.chsi.com.cn)。
(8)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两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9)报考合同制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普通话证书原件+附印件(两份)
(10)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11)报考教师岗位考生需具有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2022年应届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但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12)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单位报考证明等,按以上顺序一式一份装订好。※
三、防疫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资格审查地点。进入一楼大厅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实提供“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码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苗接种卡及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等,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考场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大于等于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自中高风险地区来鞍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2、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2-5223383 0412-5219961
附件1: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