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山区人民法院需招聘2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5、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6、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专业不限(法律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计算机听打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具有计算机录入能力);
8、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
9、服从本院部门之间调剂。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本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二、岗位职责
劳务派遣制人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体检、政审等。
招聘期间,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1日8:00至2025年10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资料(报名表格见本公告最后的附件),并将填写后的报名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bxpsfyzzc@163.com
3、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后续面试等通知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
(二)考试及录用
根据报名情况择日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比照辽宁省公务员录取的政审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用工形式
被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同等人员相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4.工作日提供早、午工作餐。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