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溪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本溪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计划招聘办公室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历证书;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并具备整理卷宗档案技能的优先;
(六)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与团队协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三)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合格,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208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午餐。
(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具体以工作安排为准。
(三)工作地点: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
四、报名方式
(一)简历投递邮箱:bxggflfwzxzc@163.com(个人简历需附近期免冠证件照、学历证书证明及个人具备聘用资格的承诺书)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6 日
(三)咨询电话:43665847
(工作日9:00-11:00,1:30-4:30)
五、招聘流程
对收到的电子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综合评估后认为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其参加面试,择优录取。
本溪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本溪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