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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50人公告
2026-06-02

共招 50 , 个职位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5-26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6-09

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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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基础,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与火灾防控水平,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县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2025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0人(灭火救援岗位32人、驾驶员岗位18人)。
 
二、招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四)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五)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应聘驾驶员岗位,应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2年且驾驶技能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驾龄满2年且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一)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四)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时间
 
主要承担辖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以及上级及地方政府部署的其他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本次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备勤制度,每月休息原则上不少于8天;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期间实行全员在岗执勤备战。
 
四、薪金待遇
 
(一)灭火救援岗位月薪约2600元,驾驶员岗位月薪约3500元,录用人员培训期及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标准工资的80%发放,培训考核合格后按正式工资发放。
 
(二)录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补充工伤)、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基本工资内扣除,意外伤害险和互助保障基金由单位负责缴纳;
 
(三)提供培训和工作期间的食宿、制式服装、被装。
 
(四)单位每年统一组织体检。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
 
5月26日至6月9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朝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报名材料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有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线上申请。辽宁公安APP下载带有二维码验证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提示:线上审核需要24小时以上,需要提前两天按照APP流程申请);线下办理。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需要提供原件一份;
 
(6)个人征信报告;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8)符合优先录用条件需携带证明文件。
 
(四)录用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政审、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查肌肉力量、耐力、柔韧素质及身体协调能力,项目包括1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
 
体能测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标准参考附件2。
 
2.岗位适应性测试。灭火员:原地着灭火防护服、原地攀登六米拉梯。岗位适应性测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20%,标准参考附件2。驾驶员:倒桩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及起步、侧方位停车、通过连续障碍、路面驾驶(驾驶技能单项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用)。
 
3.面试。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急反应及岗位适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40%。面试结束后,应聘者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结束后,应聘者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4.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现实表现和违法犯罪情况,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不合格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
 
5.心理测试(费用自理):心理测试运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查系统或到有心理测试相关资质的体检中心、医院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6.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入职前需到应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如有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疾病、血液疾病、半月板损伤、腰椎间盘损伤、严重静脉曲张等不适合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疾病/损伤,或尿检、毒检结果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签订合同
 
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应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年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基础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招录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朝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录像,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录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朝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21-2957119
 
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督电话:0421-2635023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
 
1.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县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2.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县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3.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县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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