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环境,按照《大连市沙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日常管理细则》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从事沙河口区残疾人服务中心辅助工作。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数量
招聘人员属于政府雇员身份,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沙河口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工作。
本次招聘设置1个岗位,为沙河口区残疾人服务中心辅助工作岗位,共计招聘雇员1人。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自愿承担雇员责任,履行雇员义务;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如在聘用后发现以上情况,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聘用条件
区残疾人服务中心辅助工作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报考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使用,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中共党员、有办公室综合工作经验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时提交个人证明材料,须提交的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上传);
(2)本人户口簿照片(须上传户口首页、本人页面);
(3)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照片;
(4)本人电子版证件照片(须为半年内免冠近照,无底色要求);
(5)上述提交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照片,因报考信息填报或报名材料上传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而导致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17:00止
3.报名咨询电话:0411-83655330 0411-83665132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第三方派遣公司负责通知。
(三)考察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第三方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沙河口区残疾人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体检医院,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标准统一确定体检项目及标准。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通知由第三方派遣公司负责。
(四)公示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第三方派遣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用人手续。因公示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一律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二)第三方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沙河口区残疾人服务中心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依据协议规定的权限对人员进行管理。
(三)人员待遇。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月支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五险一金)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大连市沙河口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1日
附件: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