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县涉渔海上矛盾纠纷易突发、离岸远、情况杂等特点,发挥人民调解在渔业生产第一线的调解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渔民群众的贴身利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工作程序规范,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驻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专职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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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专职调解员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专职调解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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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专以上学历;
(五)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适当放宽),男女不限;
(六)适应经常值班和下乡;
(七)具有2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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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信息发布在“长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长海融媒”“法治长海”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至16: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司法局报名。(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长海县公安局五楼)
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与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填报《2024年长海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专职调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另附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盖章证明。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面试阶段。若报名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相应条件。未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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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长海县司法局(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长海县公安局五楼)。
(三)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四)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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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法治长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体检。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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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法治长海”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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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9882436(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