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促进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强基层、保稳定、促发展,为平安金普、法治金普做出积极贡献。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大连金普新区司法局专职辅助服务项目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6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执行力强,具备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资料整理工作,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
4.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分布金普新区各街道,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三)岗位职责
1.调解民间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排查活动,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及时处置上级及本级单位下派的调解任务;
2.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3.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4.认真做好纠纷登记、平台录入、调解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检查、督促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
6.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被采取过强制措施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9.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此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考生需查看“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公告,并通过招聘公告中的二维码扫码(附后)网上报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每名考生只允许报一个岗位。
(二)线下资格审查
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将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参加线下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发布在“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密切关注。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报考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请考生下载填写,粘贴照片并本人签字,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附学历验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资料;
5.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逾期提供材料,视为无效。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因个人原因未按照时间及时参加下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汇总,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提前一天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
(五)公布成绩
1.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按照优先选聘条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优先选聘条件同等,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仍成绩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和体检
1.政审工作按照大连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付。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用工与管理
(一)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岗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等。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前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现行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因填报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或者不畅通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参加线下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将通过“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
请工作日拨打
咨询电话:0411-65891593
七、报名二维码
附件1: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