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党校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元宝区委党校拟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和专业
计划招聘2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需求岗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见《2024年中共元宝区委党校面向全国高校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应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8年5月6日(含)至2006年5月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6.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明。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经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教学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元宝区委党校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人社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https://union.nenu.edu.cn/home)、元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anbao.gov.cn)、“元宝发布”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0时—5月13日24时。
2.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ddybdx@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签名的《中共元宝区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5)科研成果扫描件;
(6)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2022、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4)扫描件。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附件3)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中共元宝区委党校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核
时间:5月份,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地点:丹东地区,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以接到中共元宝区委党校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电话告知原因。
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家面试考核组。考核组由7名考官组成,配备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官,采取试讲(专题教学)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按岗位分组抽签确定试讲及面试先后顺序,每名考生试讲不超过18分钟,面试不超过7分钟。7名考官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剩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试讲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当场公布。考生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如试讲成绩仍相同,通过再次试讲确定排序。试讲、面试过程由监督组成员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丹东市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中共元宝区委党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将档案邮寄至中共元宝区委党校。由中共元宝区委组织部和中共元宝区委党校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报丹东市委组织部审核。以丹东市委组织部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中共元宝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中共元宝区委党校会同组织部门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复审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s://union.nenu.edu.cn/home)、元宝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uanbao.gov.cn)、“元宝发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6个月(含试用期12个月)
(九)岗位空缺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等,视为主动放弃聘用。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按成绩顺延下一名进行递补。公示后弃权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因参加考试所产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用由应聘人自理。
(四)签约时间以中共元宝区委党校通知时间为准。
(五)未尽事宜由中共元宝区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方式:
1.中共元宝区委党校 电话:0415-318068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7:00)
2.报名邮箱:ddybdx@163.com
3.纪律监督电话:0415-2813909
附件2:《中共元宝区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
附件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中共元宝区委党校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