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名、辅警4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司法辅助岗位
1.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起算年龄截止日期);
4.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5.法律专业或从事过法律工作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6.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二)辅警岗位
1.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法院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22-30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起算年龄截止日期),限男性;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身体健康;
5.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训练大纲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招聘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录用原则。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期间内,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各1份),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到元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楼人事档案室)报名。
3.应聘者参加统一招聘考试、面试。(应聘辅警者还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咨询电话:0415-2277260。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