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阜新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
辅助人员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进行审查的通知
按照《阜新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开展加分条件资格现场审查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名审核已通过的报考者。
二、审查时间
2024年12月17日、18日9时至14时。
三、审查地点
阜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四、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选择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应加分情形,提供相关材料。
(一)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革命烈士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遗属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烈士生前单位或社区出具的遗属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遗属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考生与因公牺牲军人关系证明书;
由人民警察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属证明;
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档案材料;
其他能够证明加分情形的证明材料。
(二)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退出现役证书或由原单位出具的退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见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有效期内的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加分资格,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聘用。
2.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逾期未参加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政策。
咨询电话:0418-2787788
阜新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