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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公告12人
2023-08-07

   为优化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以下简称“实验二小”)教师资源配置,满足“实验二小”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绥中县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中选调部分教师到“实验二小”任教,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共12名。其中: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2名;道德与法治教师2 名;信息技术教师1 名;音乐教师1名。
 
  二、选调条件
 
  绥中县教育系统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任教5年以上(即2018年8月7日前入职),经所在学校同意,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资格: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表现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学科条件:参加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必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一致。
 
  (五)岗位要求:每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且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学科一致。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允许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因违规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自主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绥中县第一初级中学院内。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选调教师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所在单位《同意参选证明》(附件2)、《2023年第二实验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县人社局进行终审。
 
  主要审查报名人员人事档案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本人。
 
  初审合格人员于8月12日上午8:30——11:30到原报名处领取选调准考证。
 
  (三)面试
 
  参加选调人员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1.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绥中县第一初级中学院内。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选调面试方式为讲微型课。微型课题目现场抽取,准备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教材范围:
 
  语文:六年级语文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六年级数学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乐:六年级音乐下册(人民音乐出版社)
 
  道德与法制: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信息技术:六年级信息技术下册(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
 
  3.面试流程及要求
 
  ①参选教师须于当日上午7时前到达绥中县第一初级中学,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后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上午7时30分后不得进入考点,取消面试资格。
 
  ②参选教师在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号前要统一上交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封装保管,不上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③考点设立等候室、备考室、考场。参选教师考前均在各自等候室等候,按面试顺序号抽取面试课题后,到备考室备考。
 
  ④备考室备有笔、纸,供参选教师书写微型课提纲,备考时间为15分钟。
 
  备考结束后,进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讲微型课。参选教师只允许携带在备考室书写的微型课提纲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讲课前,须向考官报告面试序号及课题。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⑤面试考场备有面试使用教材、智能黑板、粉笔、钢琴。
 
  ⑥面试结束,参选教师在本人成绩单上确认签字后立即离开考点。
 
  ⑦面试各环节均有工作人员引领,所有参选教师不得随便走动,如需去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⑧所有参选教师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遵守社会公德,服从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⑨参选教师如对本次工作中的任一环节存在质疑,必须当场提出,过后不予受理。
 
  4.面试分数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选调。
 
  5.面试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场公布(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教师视为自动弃权。
 
  6.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绥中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教育局官方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所需岗位的数量,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入选者成绩并列,依次考虑以下条件:骨干教师评定机构高者优先;若相同,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若相同,教龄长者优先;若相同;职称级别高者优先;若相同,职称聘任时间早者优先;若所有条件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五)资格终审
 
  县人社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终审,如果发现资格不符人员,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按学科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审查,直至额满。
 
  (六)组织考察
 
  由县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对拟选调教师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小组采取深入学校和对学生家长家访等形式对被考察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选调人选。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绥中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教育局官方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无问题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有问题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八)调转
 
  根据县教育局确定的选调人选,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人员调转手续。调转完成后,按照“实验二小”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和个人基本条件进行聘任,落实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县第二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2.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在绥中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教育局官方公众号发布,未尽事宜由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绥中县第二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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