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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赴高校面向研究生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29人公告
2026-04-21

共招 29 , 个职位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4-22 09: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28 15:00

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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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是一所葫芦岛市市属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是我国北方唯一一所以培养船舶工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为补充我院师资力量不足、解决教育教学工作急需、提高我院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拟赴高校面向研究生人员招聘渤海船舶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和辅导员28名、渤海技工学校财务1名,共计29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1.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研究生。
 
2.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或学科排名前50名、且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研究生。排名以取得学历年度的“QS世界大学”公布数据为准。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以及择业期内(2024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指未签署过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国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热爱职业教育,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4.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90年4月22日至2008年4月22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7.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国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④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⑥在读的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⑦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评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bhsvc.edu.cn/)及大连海事大学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只可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2日9时至4月28日15时。
 
2.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bhcyrsc2017@126.com,文件标题写为“报考岗位+姓名”。
 
①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二代身份证;
 
③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查询的15天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若为2026年应届毕业,报名时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若为国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QS官网排名的网页截图;
 
④相关资格证明。若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情况证明和《入党志愿书》(加盖所在党组织红色印章);
 
⑤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4);
 
⑥《报名入校基本信息表》(附件5)。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负责,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认;对拟初步审核合格的人员报请本次赴高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在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网。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评
 
面试考评重点考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采取面试考评的方式进行。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得分。在七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五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考评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成绩得分相同,则以有效考官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考官中最高分确定;如再相同,则另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网。
 
(五)签署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名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并通知考生携带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签订《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聘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及“三方协议”(国家部委统一制式“三方协议”)。签订协议后,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因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从报考该岗位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75分)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已签署协议的人员(未毕业的在毕业后、已毕业的在后期统一安排)须按通知要求统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工作应在受理复检工作结束后的7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渤海船舶职业学院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及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工作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备案、落编等手续。并在办理聘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10天内到岗工作。因个人原因超期未到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整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可交流到其他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赴高校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报考参加本次招聘即视为认同本公告事项。
 
2.本次招聘各环节公告事项以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3.考生从报名至办理聘用备案期间,应主动及时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渤海船舶职业学院网站公告事项,相关公告通知均以网站通知为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本次考试后续公告通知所致结果,由考生自负。
 
4.在本次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本公告及后续相关附属公告的时间及要求完成规定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5.建议考生将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保持畅通,以便应急联络;考生应把本人联系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赴高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薪资待遇
 
1.编制类型:辽宁省葫芦岛市事业编制。
 
2.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享受财政工资;按照学院规定享受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
 
3.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公积金。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9-2465252(人事处)
 
监督电话:0429-2465917(纪检监察处)
 
再次提醒:本次招聘全过程实行诚信承诺制,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等环节中被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或取消聘用,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再次声明:本次招聘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书籍、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在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下全程阳光进行,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勿信谣传,以免上当受骗。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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