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2月24日发布的《葫芦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符合公告要求的人员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3月14日网上发布《申报加分材料公告》。经审查考生申报加分证明材料,经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有6名考生符合笔试成绩加5分的条件,现公示如下:
1.金 银 准考证号20230100230 系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黄 椰 准考证号20230100109 系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叶 静 准考证号20230101005 系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4.陈 萍 准考证号20230100218 系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5.张金莉 准考证号20230101416 系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6.王 威 准考证号20230101125 系警察类院校法学类专业
公示期为3天。期间如对上述考生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访方式向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29-3175100;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四号,葫芦岛市公安局前楼613室,辅警管理科。
葫芦岛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