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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葫芦岛市生态环境系统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葫芦岛市环保铁军队伍建设,现就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赴高等院校现场招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毕业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人。
具体岗位信息见《2024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海洋科学、林学等”专业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于全国前列的“东北林业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6所高校的2024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进行招聘。
对于上述学校2022年和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在能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生态环境相关工作;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由相关专业管理专家等组成招聘评审组,具体负责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评定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周二)上午9:00-11:00分;
2.报名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216;
3.报名方式:由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1)《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下半年赴高等院校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提前下载并填写,用A4纸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的学信网认证;
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签字盖章后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同时提交手写签名的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4);
(5)《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自荐材料(A4规格,包括本人简历、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7)最高学历已完成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8)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及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提交最高级别证书即可。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9)政治面貌为党员或预备党员以及学生干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院系证明(加盖院系党支部印章、院系党支部书记签字)(附件7、附件8)。
(10)2022届、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三)资格审查
专家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电话通知。
2.面试考核程序:资格审查通过并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统一在校内进行现场面试考核:先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再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式考核评价”的方式,时间在15分钟以内。
3.面试考核现场打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以有效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按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签约人选后,进行现场签约。考生要携带好本人的“三方就业协议”(网签考生无须携带,但请提前做好本人网签相关信息填报等工作),由招聘单位与最后确定的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六)资格复审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主动联系报考单位,并由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对考生应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招聘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已签约的人员在研究生毕业后及时向报考单位进行反馈,并递交有关毕业证书等必备资料。待资料齐备后,统一由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签约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签约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列为聘用对象。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应聘须知
(一)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至少5年,期间不许申请交流和辞职。
(四)如在2024年8月底前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致使该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视工作急需情况由评审组集体研究从报考该岗位其他人选中按面试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递补(递补只一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六)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就业信息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此公告由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0429-6661505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9-3151629
附件:
1.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下半年赴高等院校招聘报名表
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
5.学生党员证明
6.学生干部证明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申请表 (小扩专业版)(3).xls
附件2.3.4.5.6--2023年下半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赴高等院校招聘(1)_169940520948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