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0-1817
|
一、招聘层次 |
|
|
人才层次 |
具体范围 |
|
一 |
(1)中国科学院院士; |
|
(2)中国工程院院士; |
|
|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
|
|
(4)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
|
|
二 |
(1)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 |
|
(2)中组部“万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
|
|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
|
|
(4)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
|
|
(5)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
|
(6)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 |
|
|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的主任(首席科学家)。 |
|
|
三 |
(1)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
|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 |
|
|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第2至第3位)和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
|
|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
|
(5)国家教学名师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 |
|
|
(6)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专家 |
|
|
四 |
(1)中组部“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
|
(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
|
|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
|
|
(4)国家级百千万人才; |
|
|
(5)省部级顶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如“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 |
|
|
五 |
(1)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如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辽宁省特聘教授及相当于该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 |
|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排名第1); |
|
|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
|
|
六 |
(1)省部级人才计划青年拔尖项目及相当于该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 |
|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层次项目的主持人。 |
|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恪守学术规范,师德高尚,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治学严谨,有较高学术声誉。
3.一、二类人才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三类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他层次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待遇
享受学校同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业绩优秀或潜力大者可一人一议。
|
层次类型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协议年薪(万元)(基础年薪占70%,绩效年薪占30%) |
|
|
人文社科 |
理工科 |
|||
|
第一层次 |
面议 |
|||
|
第二层次 |
面议 |
|||
|
第三层次 |
200 |
75—100 |
300—500 |
100 |
|
第四层次 |
160 |
50—75 |
200—300 |
80 |
|
第五层次 |
110 |
40—50 |
100—200 |
60 |
|
第六层次 |
90 |
20—40 |
40—100 |
40 |
四、聘用期限
原则上全职服务期不少于8年(最长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有意应聘我校岗位的人才可以直接发送简历rsc@bhu.edu.cn,也可登陆我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bhu.edu.cn/注册投递简历;
2.学校人事部门初审;
3.用人单位复审,安排面试考核。此环节需要应聘人员提供业绩成果(主要包括:主持项目情况、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证书、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
4.通过考核后人事处与应聘人协商签署《高层次人才聘任协议》;
5.应聘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原件,人事处部门到省人社厅办理事业编制备案或调转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渤海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商处长
联系电话:+86-416-3400310(商处长)、+86-15841616908(商处长微信)
七、其他事项
学校为来校应聘者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为面试候选人安排食宿,解决国际或国内旅费。
渤海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