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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工作人员60人的公告
2025-09-25

共招 , 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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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凌河区市容整治和城市建设工作,充实凌河区市容管理工作力量,经凌河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市容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岗位人数:共招聘60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锦州地区户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招聘人员性别限制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优秀退役军人和社会工作者优先聘用;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认证报告)。招聘名额未招满的情况下,退役军人学历可以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未过影响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6.道德品行低劣、群众反映不良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待遇
 
  1.工资待遇: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为3000元,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试用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6日—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凌河区委党校三楼会议室(凌河区解放路七段32号)。
 
  3.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
 
  ①填写完整的《凌河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②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不限底色);
 
  ④退役士兵考生提供退伍证;
 
  ⑤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⑥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党组织所在地出具证明,限中共党员提供);
 
  ⑦个人征信报告(2025年9月26日及以后开具);
 
  ⑧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最迟在政审结束前提供);
 
  ⑨优秀退役军人需提供嘉奖、奖励等证明材料;优秀社区工作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准考证领取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请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五、招聘方式
 
  1.招聘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和凌河区人民政府公告为准)。面试的内容为:重点考察应变能力、服务意识、工作能力和实务经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退役军人有嘉奖奖励的加0.5分、三等功加1分、二等功加2分、一等功加3分。
 
  3.面试成绩将通过凌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lhqzf.gov.cn)公布,成绩并列的,退役军人或具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六、体检
 
  1.人选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招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名单公布:名单将通过凌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lhqzf.gov.cn)公布。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注: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经体检、政审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凌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lhqzf.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为在职人员的,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2.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和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6-2912386(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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