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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市沈河区古韵建设有限公司招聘8人公告
2024-05-24
沈阳市沈河区古韵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注册资金30000万元,是沈河区国资局全额出资的区属国有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是沈阳方城创建国家级5A景区工作中,城市综合提升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方。依托独特资源和丰富的城市更新改造经验,面向各地提供旧城改造、风貌遗存复建、景区改造、游客中心运营等服务,是我国北方地区城市更新建设的“国家队”和“主力军”。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拟公开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O.1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职业素养和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持续学习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
 
4、境内院校毕业生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材料。
 
5、应聘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处于受处分期间(刑事、治安处罚)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 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
 
NO.2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1、岗位条件、专业要求,详见岗位明细表(附件)
 
2、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薪酬待遇: 
 
★执行公司统一工资制度,实行相应岗位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
 
★按国家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NO.3选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将通过“优企职达”公众号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17:00
 
2、报名网址:gyjs.zhiye.com
 
3、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个人资料上传到报名网站,附件内容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及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涉及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项目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
 
3、具体笔试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1:3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3、将按照招聘岗位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估,择优推荐拟录用人选。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排名确认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背景调查及深度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对拟聘用人员须在指定医院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将在考察人员中依序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九)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上岗。
 
2、公司对首次录用人员实行统一标准的聘用制度,试用期管理及考核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3、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NO.4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沈河区古韵建设有限公司所有。
 
3、招聘岗位明细表详见附件
 
4、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024-8104604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沈阳市沈河区古韵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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