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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招聘7人公告
2024-10-02
一、企业简介
 
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中心)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于2022年10月筹建、2023年1月组建完毕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是我市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的处置各类不良资产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主业的平台公司。
 
托管中心主要以服务城市振兴战略、服务国资国企改革为目标,通过接收整合其他市属国有企业非主业非优势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妥善安置相关人员,调整股权结构和资产结构,改革运营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产总体质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托管中心目前正处于组建及运营初期,未来将通过接收非主业非优势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通过整体出让、兼并重组、关闭破产、债务重组、企业分立等市场化方式,清理退出壳企业、僵尸企业等问题企业,探索国有资产盘活及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实现不良资产价值重构;通过不良资产盘活及经营性业务收益,补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所需资金,形成可持续经营的良性循环模式。
 
因托管中心所属两户子企业(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进行优秀人才公开招聘,具体内容如下: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3.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日24时。
 
2.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最先投递报名的岗位为准。
 
3.报名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命名为“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各学历阶段(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扫描件电子版;
 
④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大专及以上)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信网查询网站https://www.chsi.com.cn/
 
⑤各类资格证书(如有)。
 
以上材料,填写完整后回传到指定邮箱:sygyzctgzxzp2024@163.com,序号②~⑤放到一个文件夹压缩在一起,序号①不用压缩。
 
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例如:“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姓名+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择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5: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初试
 
初试分为笔试+初面环节。
 
1.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5: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笔试设置及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2.初面:
 
(1)初面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初面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每个岗位初面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初面人员名单。
 
(3)初面时间及地点:具体初面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复试
 
1.复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复试人数:按初试成绩由高至低(笔试成绩占比30%,初面成绩占比70%的权重),每个岗位复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1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公开化招聘最终以初试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初试成绩占比40%,复试成绩占比60%的权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八)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职业经理人的选聘程序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由本企业负责解释。
 
六、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
 
4.招聘组咨询电话:024-31358586、13066531153(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3点30-18点)。
 
5.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托管中心纪检监察部:024-31735380
 
附件1《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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