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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能测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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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和平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体能测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有关事项
 
(一)人员范围
 
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能测试要求
 
1.测试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m×2蛇形跑、仰卧起坐。参加测试的考生需测查2个项目,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果以现场为准,不另行复测。
 
(1)30m×2蛇形跑。
 
①场地设置:在标准的田径场跑道上(道宽1.25m)或平整的场地上,划两条间隔30m的平行线,作为起终点线和折返线。器材:在两条间隔2.5m的跑道分道线上直线相距5m处,设置1根立杆,共设7根立杆,立杆高度不低于1.2m(如图)。

30m×2蛇形跑场地
 
②合格标准:男≤22″8 女≤25″6
 
(2)仰卧起坐(2分钟内)。
 
①场地设置:在平整场地设置垫子。
 
②合格标准:男≥32 女≥24
 
(三)体测时间
 
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
 
(四)体测地点
 
沈阳市第126中学和平湾校区南门(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领事馆路99号)。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2.考生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3.体能测试中有可能发生意外,请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务必对自身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如需参保人身意外险,请自行安排,测试过程中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4.考生在体能测试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体能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滞留。
 
5.体能测试结果以现场测试为准,不另行复测。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离场后不再受理。体能测试各项结果均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体能测试成绩按不合格计算。 
 
二、体检事项
 
(一)人员范围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名单)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考生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体检费自理。
 
(三)体检时间
 
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7点45分(勿迟到)。
 
(四)体检地点
 
北部战区空军医院8号楼1楼(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现金缴费(男462.4元、女481元,请带正好金额)。
 
2.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表资料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页填齐,不能遗漏。
 
3.务必按时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时间,清淡饮食,忌酒。受检前禁食8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要沐浴。
 
5.体检当日请不要穿过紧的上衣及佩戴有金属物品,以利于检查。
 
6.女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及检验项目。
 
9.陪同人员请勿进入体检场所。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交通指引
 
1.乘公交线路。215路、225路、118路、292路、(北部战区空军医院下车);259路、286路(东方医院下车东行500米)。
 
2.乘地铁线路。1号线东中街站下,步行1500米到(北部战区空军医院);10号线万莲站下,步行1000米到(北部战区空军医院)。
 
三、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24-22891283
 
(二)监督举报电话
 
024-22533305
 
(三)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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