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公开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公布体检名单,并定于2025年7月2日(周三)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7月1日17点前通知具体体检医院及地点,请外地考生合理安排时间;2025年7月2日7点50分前到体检医院报到。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pan>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受检考生备好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准备体检费用,准备二寸免冠彩照一张,自带黑色签字笔一支。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清淡饮食。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空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家长和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咨询电话:024-3126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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