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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第一批)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4-07-07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一批)》,现将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 (第一批)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一批)》要求,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面试条件,笔试成绩排名最后且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请见附件1。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校可进行递补。如递补,原则上在资 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我校不再公布,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8日(周一),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详见附件2。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学校正门(北门)门口信访接待室,现场资格审查当天统一从学校正门(北门)进入。
       四、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材料
       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上交留存。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各级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也需提供),
       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硕士阶段需提供培养院校出具的考生能够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的说明,并加盖培养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证明上面需要证明人手写签名和联系方式,证明模板见附件3)。
       (3)各级学历的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开具时间不应超过报名之日前6个月)。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参加公开招聘知情同意书”;现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参加公开招聘声明书”和本人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或暂停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证明模板见附件3)。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上传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并加盖党委印章,同时证明上面需要证明人手写签名和联系方式(证明模板见附件3)。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所在高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加盖所在高校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与工作经历应一致。
     (8)申报辅导员三和教学秘书岗位的超龄人员,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要求同(7)点,同时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3)。
     (9)申报体育部专任教师一、二岗位要求乒乓球专项、排球专项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培养(研究)方向证明,证明上面需要有开具证明部门的公章、证明人手写签字及证明人联系方式(证明模板见附件3),或提供能证明从事相关专项运动的资格证书。
     (10)申报管理学院实验教师岗位的,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还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要求同(7)点。
     (11)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开具日期须为2024年4月9日及以后。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务必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将所需证件携带齐全,按时到场参加核验。
       4.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五、其他
       1.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考生车辆不准进入校园且校园周边停车位较为紧张,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来校进行资格审查。
       2. 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和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后发布。
       3. 请考生密切关注关于面试工作相关通知,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未查看通知或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咨询电话:024-24694918。
    
    
 
 
沈阳建筑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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