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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4-12-27
按照《沈阳大学等6家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
 
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路50号,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办公楼三楼308室,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进入园内。
 
三、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1.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附件1)。最后一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则按实有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请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向现场资格审查单位说明情况。
 
3.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沈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各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打印)。
 
4.各层次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A4纸打印)。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报“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1.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并签字。
 
2.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请咨询当地人社(社保)部门。沈阳户籍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
 
(三)申报“要求工作经历”岗位
 
1.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
 
2.招聘岗位要求技术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等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如原单位劳动合同不予借出,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或档案部门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随时关注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保持电话通畅,等待具体面试考核通知。
 
2.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备好审核材料,准时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工作人员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4-81309383
 
联系人:李老师、杜老师
 
 
 
 
                                                        沈阳市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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