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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5-05-20

共招 , 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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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公布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岗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要求
 
  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医院知行楼4楼人力资源处406室(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黄河北大街60号)
 
  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通过与否,工作人员于资格审查现场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二、提交材料
 
  1.《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已获得的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比如: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也需提供)及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复印)。如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包括修业时间、专业名称、授予学位类别、成绩是否合格、颁证时间以及确定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内容)。
 
  4.海外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复印)。
 
  5.学校推荐意见书(亦称为毕业生推荐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推荐表里的内容需填写完整,需要盖章的务必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6.所学专业的专业证明(领到学历、学位证书,且证书所载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不需要提供),要求:证明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方向是否一致、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的减缩版;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7.所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公章及从事工作年限和具体工作种类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应聘者现(原)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或辅导员、组织员管理部门公章。工作证明模板(详见附件1),请按照模板中的填写说明开具。有工作单位的,需同时提交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8.已参加工作并具有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复印)。
 
  9.请各位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个人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请提交学信网查询到的各层次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层次学位查询页截图纸质版各一份。拟录用前,需到我院人力资源处进行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现场网上核实。如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暂查询不到的,可提交查询到的学籍信息截图。拟录用前,需到我院人力资源处进行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现场网上核实。
 
  10.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11.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在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证明材料。
 
  12.《个人诚信承诺书》打印、填写并签字(详见附件2)。
 
  备注:
 
  1.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要按照以上顺序准备相应材料。
 
  2.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请将证书的封皮去掉,仅提供证书内部的材料。
 
  三、咨询与监督电话
 
  人力资源处电话:024-86803319
 
  监督举报电话:024-86803390
 
  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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