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实际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实行雇员制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采暖费和公积金。在职的应聘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五、工作时间和地点
12333热线时间:每周7天×24小时
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需轮流参与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
工作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本次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七、其他有关事宜
(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11-83709303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