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铁岭考区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铁岭考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则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考生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统一定为2026年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具体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注意:请考生仔细查询报名岗位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7(注意:资格审查分为市直岗位和各县(市)、区岗位,审查地点不同)。
三、资格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1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3.《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http://www.chsi.com.cn);
6.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
8.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第一页和骑缝处加盖档案保管机构或所在党组织公章;
9.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主要领导或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中应写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
10.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
1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学校出具的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等;
12.报考面向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区)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其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报考铁岭考区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栏,查询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考生务必保持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2.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请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考生声明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可在资格审查前或当天现场向资格审查单位有关人员提交纸质的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申请;无法现场提供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申请的,经电话与报考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沟通同意后,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自愿放弃申请。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涉及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