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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铁岭市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26-04-04

共招 , 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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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从铁岭市清河区乡(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事业单位经费形式非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区直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人数及范围
 
      (一)公开遴选人数
 
      1、铁岭市清河区委机关保障中心1名;
 
      2、铁岭市清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3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开资渠道为铁岭市清河区乡(镇)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区直事业单位经费形式非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他遴选条件详见《2026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方式遴选。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关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笔试复习内容请参考《复习资料》,请报名考生报名时携带优盘,报名成功后向工作人员拷贝《复习资料》,考生拷贝完成后请妥善保管,禁止二次拷贝。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参加笔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公众号公布。
 
  (三)综合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至14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世纪广场西北角)联系电话:024-72118666
 
  (三)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附件1《2026年清河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3《2026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准考证》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与报名表同版),注意按要求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试后续各环节使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及时下载、查询个人信息并填写在准考证上;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遴选资格。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行负责。
 
  六、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遴选总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同时对拟聘人员报名资格、笔试、面试情况进行审查。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表现。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并明确考察意见。
 
  (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相关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转聘用的,办理编制、人事调转、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人员经费形式全部纳入区直财政全额拨款。
 
  经公开遴选确定的拟调转人员,不转变人员身份,按人事档案审核认定身份并结合录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办理调转手续。原保留副科级待遇以上人员,经遴选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仍保留原待遇不变。拟调转人员一经录用,要在确定的事业单位最低服务3年以上,3年内不得办理人事调转等相关手续。
 
 
 
 
  
 
  铁岭市清河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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