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辽宁地区
2021-02-08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1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填写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见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nzdrsc@126.com邮箱。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将本人未经修改处理的近期证件照片电子版一并发送至lnzdrsc@126.com邮箱。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10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lnzdrsc@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2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除EMS外的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准确填写政治面貌)。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记录。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见附件4)。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人事教育处 张哲(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10032。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4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资格复审材料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

  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对考生入闱封闭管理,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面试地点:金剑大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号金剑大厦。

  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坐325、328路公交车到“崇山路鸭绿江东街站”下车;沈阳站乘坐271、328、399路公交车到“崇山路鸭绿江东街站”下车。

  (三)考生具体面试时间。

  见附件1。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体检。

  体检于2021年3月25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00在辽宁省人民政府西门(在北陵大街上)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人在体检当天垫付,待正式录用到单位报到后由所在单位报销,请妥善保管发票。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对持非“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情形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沈阳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三)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到正规医院做好健康检查,积极治疗,并准备好有关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确保能够顺利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面试前,考生所在地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采取封闭管控的,考生应提前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 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六)面试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统计局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方式:024-86906498,024-86906738。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下载: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附件1-5.docx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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