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到有关高校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考察结束后,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一、组织考察
根据选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2021年4月上旬,辽宁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到有关高校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情况。考察结束后,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二、体检公示
2021年4月中旬,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对拟选调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2021年4月下旬,辽宁省委组织部委托高校对选调生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取消人选资格。
三、确定名单
2021年4月底前,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名单,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截止2021年7月31日,拟选调人选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选调生录用后,由各市负责确定具体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