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沈阳浑南区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通知
2022-09-25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本次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现将笔试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详见《浑南区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1)。
 
二、考试形式
 
笔试考试满分50分,技能测试满分50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照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三、考试时间
 
笔    试:2022年9月28日(周三)上午9:00--10:00,
 
技能测试:2022年9月28日(周三)上午10:20--11:00。
 
考生上午8:00开始入场,9:30未入场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地点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沈阳市浑南区东陵东路82号)。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务必于9月26日(星期一)24:00前,扫描文末二维码图片申请准考证号,并将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和二寸照片填到《考生准考证》(附件2)中,打印输出。
 
六、疫情防控须知
 
考生需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做好考试前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防疫承诺书暨排查表》,见附件3。
 
2.无《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防疫承诺书暨排查表》中相关情形的考生须携带距离笔试考试时间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辽事通)可查(采样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防疫承诺书暨排查表》纸质版(见附件3)、黑色水性笔,按照考试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
 
3.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任何一个为非绿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有重点管控地区行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按照要求测量体温,发现体温超过37.3℃(含),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仍超过37.3℃(含)或者出现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有突然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试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禁止参加考试。
 
6.凡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7.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候考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考场和候考室。已带入候考室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关机装在发放的移动设备保管袋中,在保管袋封面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放至指定位置。
 
8.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带好个人物品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及时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喧哗,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温馨提示
 
1.考生应提前熟悉前往考试考点路线,合理安排交通出行。自驾前往的考生可将车停在赛特奥莱停车场。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正确对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谣传、上当受骗。
 
3.请考生及时关注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考试相关事项不再电话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收信息,未能参加后续考试事宜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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