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34名,本次招聘委托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人员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由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本次招聘具体条件详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工资福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制人员以岗定薪;所有人员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本人承担(具体工资标准详见附件1)。录用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标准的80%发放。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网站请原文转载并附带原文地址),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考试事宜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关注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觉遵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所有。 报名期间报名系统技术电话: 024-31239550 、18102401650 报名期间工作咨询电话: 15640597491、15640597492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附件1:《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承诺书》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 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