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仅受理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被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隔离或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的退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或不遵守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而未参加考试等其他情形,不予受理。二、申请时间及方式1.申请时间11月7日12: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方式考生向鞍山市招考办提出申请,并提供涉疫有关材料(街道或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鞍山市招考办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招考办予以退费。三、其他事项1.考试报名费从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2.街道或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退费原因等内容,盖公章。3.证明以照片格式上传到aszhaokaoban@163.com邮箱。鞍山市招考办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