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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鞍山市2022年11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须知的通知
2022-11-11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鞍山市招考办提醒参加2022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做好应试相关准备及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前准备
1.提前返回考点所在地。考生须到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并及时关注鞍山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个人防护工作。市招考办严格执行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域外来(返)鞍人员抵鞍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鞍72小时要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完成“三天两检”。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尽量避免去中、高、低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见附件)。
3.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鞍山市域外行程的考生(含海城、台安、岫岩常态化防控区域考生)须提供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生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或电子均可。)
4.限制参加考试的要求。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因疫情防控被隔离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7天内有中、高、低风险区旅居史、10日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或限制出行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尚在健康监测期的已治愈病例或已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能参加考试。凡未达到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
5.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应于考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健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鞍山市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健康码平台转码。
6.备足考前入场检查所需时间。考生参加考试,除了考务管理原有的身份验证、安检等要求外,考点还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为确保准时参加考试,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7. 注重赴考点路途的疫情防护。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途中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尽量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要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如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二、入场检查
1. 必备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域内考生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域外来(返)鞍考生完成“三天两检”。
2.体温检测。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
3.佩戴口罩。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检查以外,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4. 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报到后不得随意离开,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三、应试要求
1.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执行鞍山市及考生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
2.考生对《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鞍山招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考试动态以及“鞍山发布”疫情防控动态调整。咨询电话:0412-2663009,手机:13124121224。
附件:《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鞍山市招考办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姓名:                体温:          电话:               
学校(单位):                        职业(职务):                
现居住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有关情况
本人
共同居
住人员
一、流行病史
1. 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具体地区名单:
□是□否
□是□否
2. 7天内本人有境外旅居史
□是□否
□是□否
3. 7天内曾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否
□是□否
4. 7天内曾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者或其密切接触者
□是□否
□是□否
5. 聚集性发病患者(7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否
□是□否
二、风险人群
1. 流行病史中所述任一情况人员的共同居住者
□是□否
□是□否
2. 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从事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感染者相关工作的较高风险人群,主要包括:
   
①进口冷链、海鲜、肉类等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等
□是□否
□是□否
②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从业人员等
□是□否
□是□否
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相关各类人员等
□是□否
□是□否
④边境、港口、码头、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民航等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相关从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人员等
□是□否
□是□否
3. 纳入社区管理处于健康监测期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境人员等。
□是□否
□是□否
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目前有,或者7天内有:
发热□是□否 干咳□是□否 乏力□是□否 鼻塞□是□否 流涕□是□否 咽痛□是□否
肌痛□是□否 结膜炎□是□否 腹泻□是□否 嗅(味)觉减退(丧失)□是□否

 

请确认上述情况属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要求,不如实提供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名: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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