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和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即日起对第一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10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