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8月1日起对第四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1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日期为2023年8月9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