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学苗大量流入县城学校,为补充县城学校师资及解决城乡学校师生比不均衡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为县城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34人,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台安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详见《台安县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基本条件
1.在农村学校工作5年及以上;
2.1980年8月17日(含)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任教学科要求;
5.受过治安处罚、个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以及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教师不得报名;
6.满足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台安县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核
有意愿参加选聘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领导集体审议同意后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台安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全日制及最终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学信网查询检索页。
3.年度考核沿革卡复印件一份。
4.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任教该学科的经历证明(写清任教该学科的具体时间)。
5.个人征信记录。
以上1-4条材料需中心学校和所任教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中心学校公章。
由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选聘方式
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域外专家评委开展面试工作。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两个环节,总共不超过15分钟,各环节超时扣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应聘英语岗位的应聘者答辩环节用汉语完成,模拟上课环节用英语完成。不支持多媒体教学,不能自带教具。
1.模拟上课环节,时间10分钟,满分85分。分岗位抽签确定应聘者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未到达准备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者面试顺序号。模拟上课环节开始,仍未到达准备室的,按弃权处理。模拟上课内容由主考官从规定教材及课节(见附件3)中抽签确定,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模拟上课内容相同,不给准备时间,脱稿上课。
应聘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音乐特长生辅导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模拟上课内容为声乐和钢琴技能展示,声乐满分为45分,钢琴满分为40分。技能展示内容由主考官从指定的曲目中抽签确定。
2.答辩环节,时间5分钟,满分15分,回答评委提出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
分数计算方法。评委按赋分项目对应聘者面试两个环节赋分,由计分员核定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同一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模拟上课环节成绩高者确定为被考察人选;再同分者,将去掉的“最低分”高分者确定为被考察人选。
(三)考察
1.民主测评。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对其进行民主测评,由所在学校干部教师填写《师德师风测评表》及《政治表现民主测评表》。主要考察被考察人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等方面内容。
2.谈话考察。抽取被考察人选所在学校不少于30名干部教师进行个别谈话,征求对被考察人选的意见和建议。
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按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在选聘单位试用一学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人事关系调转,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返回原单位(被台安县第三中学教育集团录用的应聘者,按岗位信息表备注栏注明单位办理调转手续)。
五、具体安排及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要确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选聘事宜后果自负。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7日、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0412-4824473
3.报名地点:台安县教育局教师工作办公室105室
4.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1.各学校需在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应聘。学校要如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2.参加选聘的教师要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选聘全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骗组织等行为,如有违反,取消应聘资格,当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五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申报职称评聘。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法违纪监督电话:0412-4824315。
七、组织领导
1.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台安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选聘工作。
组 长: 潘军勇 县委常委 副县长
李 聪 副县长
副组长: 孙 林 县人社局局长
苏 强 县教育局局长
赵作龙 县纪委常委
姜 鹏 县委编办主任
成 员: 马 军 县人社局副局长
郭精宇 县教育局副局长
唐天浩 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占魁 县委编办副主任
2.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安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台安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台安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