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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检合格考生考核公告
2021-04-30

 根据《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3名孕期考生体检补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现将考核有关材料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人档案材料

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一楼职业指导室)。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务必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上述两项证明材料上报到海城市人社局515室。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人社局515室。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审核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海城市人社局人事调配科:0412-3605815

 

附件:2020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检合格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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