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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四)
2021-05-06

 

    根据《2020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有第四批4名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参加考核考生须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具体时间地点将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二、考核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遇身份证、准考证丢失情况,可现场与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沟通、说明。

    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请与市人社局联系。若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考生未通过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核人员要求

    ※有以下情况者不允许参加考核※

    ①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

    ②近期(尤其是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

    ③有与疑似及确诊人员接触史。

    ④近期(尤其是14天内)境外旅居史。

    考生考核前接受体温测量,扫健康码或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方可进入考核地点。所有考生应遵守防疫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身份验证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入座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 m以上,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考核人员进入考核地。

     

    附件:2020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四)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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