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0-1817
按照《公告》要求及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将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布(附件1)。本次考核根据岗位情况采取面试及笔试。
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7日下午。请考生于当天12:2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职工礼堂二楼签到: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是查询学历而不是查询学籍,同时必须在有效期内,现场“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显示已过期或查询不到的,视为审核不合格,取消考核资格);
③医师资格证与医师执业证原件;
④检验技师初级资格证原件;
⑤最高外语等级证书原件;
⑥《报考承诺书》原件。
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考试。考生参加笔试需自备黑色签字笔,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注意:务必按照以上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参加考核前,将对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缺少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请确定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24日下午16:00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回复邮件至dlsyhr@163.com,回复主题:应聘岗位+准考证号+姓名+是否参加考核(示例:眼科屈光中心技师+2020-1-101+张三+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格式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放弃应聘该岗位。
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考核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重要提醒】考核全程请佩戴口罩。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提供参加考核时规定携带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务院行程码”和“大连市民云健康码”,重点地区来(返)连应聘人员查看附件2《重点关注地区人员入院管理规定》,符合条件才能参加考核,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核。
本次考核通知属于预通知,疫情期间如有考核时间变化,将会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务必确认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411-86526054。
附件1: 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 重点关注地区人员入院管理规定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