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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地区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23年上半年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2023-05-23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现将我市2023年上半年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换发条件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补办。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证书》或《申请表》污损、毁损、发现错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换发。

二、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及锦州地区各认定机构收取相关材料时间和地点详见附表:

附表:

如果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递交材料地点上交材料,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另将《授权委托书》(附件4)、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认定机构。

附件: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4.《授权委托书》

 

锦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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