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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4-06-25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内容,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场资格审查将于2024年6月27日进行,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于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5号楼107教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校门前请出示《辽宁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有: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能力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及岗位要求信息进行审查。请考生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查资料:
 
1.《辽宁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教育学院官网www.lnie.ln.cn的“人才招聘”栏目)自行打印。
 
2.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目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要提交在读学校开具的预毕业证明(见附件1);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4.《辽宁教育学院现场资格审查个人诚信承诺书》打印、填写并签字(见附件7)。
 
三、以下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不要求的则无需提供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2.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至附件6,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并提供与工作经历证明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纸质版)。
 
3.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的运动员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外,还要将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一份、按上述序号顺序装订成册后在现场上交(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不予返还)。
 
四、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在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024-86891828
 
 
 
                      辽宁教育学院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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