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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人社局全面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队伍建设
2020-05-20

  一直以来,皇姑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领域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通过规范日常管理、开展阳光考核、建立激励机制等举措,不断加大对区内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力度,确保他们在服务期内能够增强锻炼、健康成长。

  一是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2020.5.20

  皇姑区人社局按照“谁用人、谁建档,谁纪实、谁管理”工作原则,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同时,制作全区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季度工作纪实表》《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年度综合考核表》《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评选推荐表》,要求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每季度围绕服务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履职情况、业绩成效等方面内容进行一次写实,并将写实情况定期存入个人工作纪实档案。

  二是严格要求,严肃考核。

  2020.5.20

  皇姑区人社局围绕“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建立完善服务岗位人员出勤考核、行为规范、培训要求、实绩评价等多项工作制度,推动考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要求各用人单位以服务岗位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时间为准,围绕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情况,对其实行每季度一评价、每年度一考评。

  三是示范引领,正向激励。

  2020.5.20

  皇姑区人社局在全市人社系统中率先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激励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用人单位要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服务岗位人员做出评价。在此基础上,各用人单位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服务人员按照“出勤情况最良好、工作完成最出色、工作业绩最突出、工作态度最积极、服务对象最满意”的标准推荐爱岗敬业和营商服务标兵、工作业务和工作创新能手。

  近日,皇姑区人社局对上岗满一年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进行了首次考核及评优评先,并为获得“优秀”等次的26名同志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为获得“标兵”“能手”荣誉称号的22名同志给予3000元奖励。该举措极大地鼓舞了服务岗位人员的工作干劲,在全区范围内产生了强烈的积极影响。

  内容来源:沈阳人社-皇姑区人社局全面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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