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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招聘共6人公告
2020-07-28

 开发区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简章

开公招2020033

一、单位简介

二、岗位名称

合同制消防员,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限男性。

三、招收数量

合同制消防员4人。

四、职责任务

分配到开发区消防大队中央南大街消防救援站(本地队站人员名额满编时,在开发区内其他队站调剂分配)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日常管理参照消防员标准。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高中(含)以上学历,具有基本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

2、政审、体检合格(参照公民入伍体检和政审条件);

3、年龄:灭火员18至35周岁,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经过专项考核、身体状况符合消防员标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

3、退役士兵;

4、有两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验的驾驶员;

5、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6、全日制本科文科类毕业生,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六、招聘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地点:开发区人才市场。

七、培训考核

(一)培训考核流程

对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我单位将统一组织开展5—10天的专业知识培训及体能训练,培训后将进行理论及体能考试,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二)培训考核内容

八、试用

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招录人选,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试用期三个月,能够适应部队生活,无任何违纪现象为合格。

九、签约

人员实施派遣制,个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表现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中队考核,经大队审批后可续签。灭火员的续签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十、待遇

(一)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每月应发工资37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正常发放,保险正常缴纳)。

(二)休息待遇

1、已婚专职消防员每月休班8天。

2、未婚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休假天数40天;

十一、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开发区消防大队(中央南大街57号)。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验证明(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二)政审、体检。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我大队将统一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由沈阳市开发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三)报到。录用后,我大队电话通知报到时间,未按时报到,按放弃处理。

招聘由开发区消防大队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4-25326203

联系人:陈立波  

联系电话:13840361119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07月27日

开发区消防大队消防文职招聘简章

开公招2020034

一、单位简介

二、岗位名称:消防文职。

三、招收数量:2人。

四、职责任务。

主要从事防火辅助、文秘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未被相关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条件。

消防文职应聘条件:

1、本科(含)以上学历。

2、体检、政审合格(参照公民入伍体检和政审条件)。

3、年龄:21至35周岁。

4、擅长公文写作熟练及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六、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发布地点:开发区人才市场。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开发区消防大队(中央南大街57号)。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和工作经验证明(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八、政审、体检。

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开发区消防大队将统一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九、招聘考核。

十、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录人选,对拟招录人选在消防大队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试用。

公示无异议后,我大队电话通知招录人选报到时间,未按时报到按放弃处理。招录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待支队统一培训、无任何违纪现象为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

十二、签约。

人员实施派遣制,个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表现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大队考核,经大队审批后可续签。

十三、待遇

签约后,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及待遇。每月应发工资297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

(二)服装和伙食。实行供给制,由大队参照消防员标准统一发放。

(三)休假。消防文职年带薪休假5天。

十四、此次招聘由开发区消防大队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4-25326203

联系人:郑连利

联系电话:13804066381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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