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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简章
开公招2020033
一、单位简介

二、岗位名称
合同制消防员,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限男性。
三、招收数量
合同制消防员4人。
四、职责任务
分配到开发区消防大队中央南大街消防救援站(本地队站人员名额满编时,在开发区内其他队站调剂分配)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日常管理参照消防员标准。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高中(含)以上学历,具有基本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
2、政审、体检合格(参照公民入伍体检和政审条件);
3、年龄:灭火员18至35周岁,退役士兵、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经过专项考核、身体状况符合消防员标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员;
3、退役士兵;
4、有两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验的驾驶员;
5、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6、全日制本科文科类毕业生,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六、招聘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地点:开发区人才市场。
七、培训考核
(一)培训考核流程
对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我单位将统一组织开展5—10天的专业知识培训及体能训练,培训后将进行理论及体能考试,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二)培训考核内容

八、试用
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招录人选,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试用期三个月,能够适应部队生活,无任何违纪现象为合格。
九、签约
人员实施派遣制,个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表现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中队考核,经大队审批后可续签。灭火员的续签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十、待遇
(一)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每月应发工资37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正常发放,保险正常缴纳)。
(二)休息待遇
1、已婚专职消防员每月休班8天。
2、未婚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休假天数40天;
十一、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开发区消防大队(中央南大街57号)。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验证明(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二)政审、体检。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我大队将统一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由沈阳市开发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三)报到。录用后,我大队电话通知报到时间,未按时报到,按放弃处理。
招聘由开发区消防大队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4-25326203
联系人:陈立波
联系电话:13840361119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07月27日
开发区消防大队消防文职招聘简章
开公招2020034
一、单位简介

二、岗位名称:消防文职。
三、招收数量:2人。
四、职责任务。
主要从事防火辅助、文秘工作。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未被相关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条件。
消防文职应聘条件:
1、本科(含)以上学历。
2、体检、政审合格(参照公民入伍体检和政审条件)。
3、年龄:21至35周岁。
4、擅长公文写作熟练及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六、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发布地点:开发区人才市场。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开发区消防大队(中央南大街57号)。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和工作经验证明(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八、政审、体检。
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后,开发区消防大队将统一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九、招聘考核。

十、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录人选,对拟招录人选在消防大队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试用。
公示无异议后,我大队电话通知招录人选报到时间,未按时报到按放弃处理。招录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待支队统一培训、无任何违纪现象为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
十二、签约。
人员实施派遣制,个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表现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大队考核,经大队审批后可续签。
十三、待遇
签约后,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及待遇。每月应发工资297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
(二)服装和伙食。实行供给制,由大队参照消防员标准统一发放。
(三)休假。消防文职年带薪休假5天。
十四、此次招聘由开发区消防大队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4-25326203
联系人:郑连利
联系电话:13804066381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