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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6-09

 各位考生:

 
  2023年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1:3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当出现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发布(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s://www.lnrsks.com/)。
 
  二、资格复审内容
 
  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均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查询信息结果。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和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意见书。
 
  (三)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如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考试成绩合格单。
 
  (四)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论文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五)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三、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资格复审地点:辽宁省妇幼保健院1号楼3楼306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6号)。
 
  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8:30-11:30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24-31456012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本人必须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可以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资格复审准备工作,有不确定事宜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三)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五)考生看到通知后请尽快联系招聘单位,确认参加资格复审。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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