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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4人公告
2026-05-24

共招 44 , 个职位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5-21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6-20 17:00

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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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和全市“一队一站”、城市小型站建设需求,铁岭市消防救援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银州区消防救援局、清河区消防救援局、昌图县消防救援局、西丰县消防救援局、凡河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铁岭市消防救援局应急通信和车辆勤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44名(因工作性质原因仅限男性)。具体岗位设置为:灭火救援员25名,消防车驾驶员15名,消防通信员4名(各单位招聘名额见附件4)。
 
以上岗位工作地点,会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在县(区)级行政区内调整。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17时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品行良好;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5、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6、应聘驾驶员岗位,应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2年且驾驶技能考核合格;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驾龄满2年且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优先招聘: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取得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3、取得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健身、摄影、潜水、绳索救援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
 
4、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者体育专业院校毕业具有长跑等专业特长人员;
 
5、本科或专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等文秘专业的;
 
注:以上优先招聘条件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程序
 
(一)报名
 
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整体工作安排。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现场报名: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蓝底);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技能的提供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近期征信报告;
 
7、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灭火救援员资格、特种车辆驾驶员职业资格和相应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复印件及照片按照顺序放在自备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9、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铁岭市消防救援局政治部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学历情况、无人机驾驶相关证明材料、驾驶证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二)政审
 
下列人员不得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打架斗殴、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存在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身上有纹身或纹身经清洗仍可辨识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中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9、曾从事专职消防工作,因违反纪律被开除的;     
 
10、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
 
(三)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心理测试:通过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及复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另:BMI指数需不超过28。
 
(四)体能测试
 
考核标准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主要考核招聘对象身体素质及肌肉力量,考核科目: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参加驾驶员招聘的人员,需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详见《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五)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消防救援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入职培训
 
灭火救援员、通信员、驾驶员成绩分别排名,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经招聘考核通过后,择优录取,与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局签订劳动合同,由铁岭市消防救援局组织3个月试用期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为集中培训、跟班实训),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工作期间提供餐饮和住宿;
 
(二)灭火救援员和消防通信员每月工资约为2750元,驾驶员每月工资约为3150元(以上工资均为扣除保险后进卡工资),每年按照规定增资;
 
(三)保险购买。按照《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险等五险;
 
(四)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五)休假办法依照铁岭市消防救援局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休息10天,具体休息时间由用人单位规定实施。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应聘人员须知
 
(一)本次考核不指定任何考核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核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考察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人力资源公司或者中介以承担推荐报名的有偿服务和承诺可以办理入职收取费用的均与铁岭市消防救援局无关。如遇此类情况请直接报警;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铁岭市消防救援局所有。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北市路119号(铁岭市消防救援局)
 
联系电话:刘同彬 17696543317、1389857799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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